近日,澳洲移民局公布了一项政策,对于大部分家庭类签证的持有人,如果无法在准签信规定的“首次登陆日期”(First entry arrival date)前入境澳洲,需要在日后来澳洲时申请《旅行通行信》作为允许入境澳洲的证明。如果您考虑到疫情,并没有在首登日期前登陆澳洲,此时您就需要注意了。
这项政策仅适用于家庭类临居和永居签证的持有人,包括 配偶(309/100类别), 父母(143或103类别),子女签证(101或102或445类别)其他家庭类签证(114或115或116或117类别)。
如果您无法在首次登陆日期前入境澳洲,您仍然可以在此后的时间到达,前提是您的签证必须有效,并且您必须继续满足签证的其他要求和签证条款。
当您计划来澳洲时,您应该提交《旅行通行信申请表》。
届时,移民局会给您签发一份《旅行通行信》用来证明您被允许在规定的首次登陆日期之后入境澳洲。如果移民局给您签发了《旅行通行信》,请随身携带到离境口岸,因为您可能需要在机场值机以及抵达澳洲时出示。
只有您持有以上家庭类签证,并且距离您首次登陆日期不到3个月的时间,移民局才会签发《旅行通行信》。
请注意:“首次登陆日期”不同于“最晚抵达日期”(即签证到期时间)。
如果您需要《旅行通行信》,您必须确保满足以下条件:
· 您正持有有效的家庭类永居或者临居签证;
· 您的准签信里的首次登陆日期已过,或者您的首登日期将在您能够入境澳洲之前过去。
请注意,《旅行通行信》不适用于准结婚(300类)签证。鉴于新冠疫情的影响,如果您在2020年12月10日或之前,曾经在境外持有准结婚签证, 并且您的准结婚签证在2020年10月6日到2020年12月10日之间的任何时间是有效的,您的签证有效期将被延长到2022年3月31日。同时,移民局也公布了针对准结婚签证持有人的签证费退款政策。
而对于商业移民的临居或者永居签证的持有人,包括:
· 商业革新和投资(188类别)临居签证
· 商业革新和投资(888类别)永居签证
· 商业天才(132类别)签证
· 杰出天才(124类别)签证
您不需要申请《旅行通行信》,而是可以凭借南澳大利技术类移民办公室发布对于8504首次登陆条款的公告信在首次登陆日期后入境。同样,前提是您必须保证在登陆时,您的签证是有效的,并且您继续满足商业移民签证的要求和其他签证条款。